中国独特的风俗习惯有哪些
不同国度,不同民族,自有不同的婚恋习俗。中国民间,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男女青年的婚恋方式,更是独特奇异,颇具浪漫色彩。
·无字“情书”
在云南景颇族,男女青年谈恋爱时,常以一些植物叶子作“情书”。此“情书”虽无文字,含义却很明确。一种叫“蒲榭”的叶子表示:“无论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拉你出来玩”;“石根哈”的叶子表示:“我诚恳的向你求爱,千万别拒绝我”;“木克”的叶子表示:“咱俩发誓永远相爱,决不变心”;如果收到对方的“莫那”叶子,那就等于说:“我不能与你在一起,不然别人会笑话我。”这就意味着被对方婉言拒绝了。
哈尼族男女谈情说爱时,小伙子则先送一束鲜花给姑娘,然后姑娘回送一束。如果收到的花是单数,表示女方同意谈下来;如果是双数,则表示拒绝男方的求爱。
·凿 壁 谈 婚
聚居在贵州荔波的黑裤瑶族人,当女孩子长到十六、七岁时,父母即安排其单独住进大门边的“谈婚房”里。“谈婚房”靠外面的板壁上凿一小孔,叫“谈婚洞”。看中女孩子的小伙子在半夜三更叫醒女方,二人对着“谈婚洞”,隔壁谈情说爱。若女孩中意,可以继续谈婚论嫁;否则,即算告吹。
·婚前“实习”
台湾阿美族男女恋爱一段时日后,女方自愿到男方家劳动一段时间,名曰“米达别”,意为成亲前的一个难关。这一习俗,源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按惯例,阿美人的家庭经济生活及家务均由家庭主妇负责,婚前女方先到男家“实习”,既能巩固爱情,又可检验与锻炼女孩当家理财的能力。“实习”期间,女方与男家同吃同劳动,但住宿回自家。“实习”时间长短,由男家决定,二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如经“实习”男家不中意,必须提出充足理由并付一定酬劳。但此类情况极少,绝大多数都能顺利过关,结成姻缘。
·男子“出嫁”
广西的西林、田林一带边远山区,迄今仍沿袭着古老的“入赘”习俗,即男子嫁至女家,儿女随母姓。即便儿女齐全之人家,也情愿把儿子“嫁出”去,招婿上门。“招婿”婚姻,男方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置办。结婚当晚,须按女方姓氏给女婿更名改姓,女婿与女方同辈称兄道弟,禁忌“姐夫”、“妹夫”一类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