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流程+额度)
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流程+额度)
准备材料
购买新建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4.购房职工以外,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仅指购买住房职工的父母、子女[含配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办理流程
①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②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渠道,在“业务办理”中的“购房提取”自助办理。
提取额度
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提取次数
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委托他人代办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