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找紫牛】花三万五住进月子中心,“挨了刀子”还得断奶
“一连7次通乳,效果都不理想,为什么月子中心没有及时带我老婆去医院?”近日,市民颜先生(化名)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称,今年8月,他的妻子生完宝宝后便住进了苏州嘉悦里月子中心,本想着到月子中心能省心省力,可让他没想到是妻子患上了急性乳腺炎,“挨了刀子”,宝宝也不能吃母乳,这让一家人感到十分糟心。
“坐月子期间由于病症,出去治疗了好几天,完全没有照顾好我老婆,这与当时签合同的意愿是相违背的,月子中心应当承担责任。”颜先生气愤地说。
颜先生的妻子
急诊病历
产妇:一连7次通乳,效果均不理想;患急性乳腺炎,每天换药、打点滴
颜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年3月,他与苏州嘉悦里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共35000元,包括28天月子房服务、3天医院陪护、23天月嫂住家。
8月16日,颜先生的妻子与刚出生的宝宝入住月子中心。由于妻子产后乳汁分泌较少,入住的当天下午,月子中心便安排了通乳师为其进行通乳,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通乳。颜先生表示,这2次通乳项目包含在合约内,完成之后,通乳师便建议再继续增加通乳服务次数。颜先生与月子中心的负责人联系后选择用已购买项目来兑换通乳次数,于是便增加了5次通乳。直至8月26日,一共进行了7次通乳,但效果依然不理想,颜先生的妻子产乳量很少,还不够宝宝一顿吃的。
“月子中心的两位通乳师都上了,但是效果不行,我对他们产生了不信任。8月31日,我自己请了专业通乳机构的‘奶叔’来月子中心为我老婆通乳。‘奶叔’来了之后便建议去医院看看,但我们自以为通乳便可以解决宝宝吃奶的问题,而且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并没有提出建议让我们去医院。”颜先生告诉记者,“奶叔”进行通乳后,相较之前有了一些效果,乳汁分泌变多了一些。
9月6日,颜先生的妻子胸部疼痛难耐,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出去医院检查,颜先生当即带着妻子前往苏州市立医院急诊科就诊。经医生诊断,颜先生的妻子右侧乳房发炎红肿化脓,为急性乳腺炎,需要马上进行手术。做完手术后,医生建议停止哺乳,还须每天换药、打点滴抗炎。
家属:相信月子中心的“专业”,导致病情被耽搁,要求退还所有费用
“医生告诉我,一般通乳1至2次后没有效果的话,产妇就需要来医院检查了。为什么月子中心没有及时带我老婆去医院?如今,我老婆动了手术,我觉得这和月子中心脱不了干系。不仅如此,在我老婆做手术、打点滴期间,月子中心不闻不问,没有派任何人随从我们去医院。发生这些事情之后,月子中心也没有给任何的说法。”颜先生气愤地说。
“我一直认为月子中心比较专业,也很信任他们,所以一直没有去医院看。万万没想到,其实早就被耽搁了。”颜先生认为,月子中心没有做好各项服务,反而让他的妻子挨了一刀,这与签合同的意愿相违背,月子中心应当退还所有费用。在手术、打点滴期间,月子中心没有任何人陪同去医院,这所有的手术费,药费以及交通费都由颜先生自己支付,故月子中心还应当补偿颜先生老婆、孩子的营养费,以及医药费和交通费。
“前不久,我将我的诉求与月子中心的负责人沟通过,可他们却说要终止合同,仅退还我未产生的费用,我没有同意,没有协商成功。”颜先生说。
月子中心:曾建议去医院治疗,并签署了“免责确认书”
9月12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苏州嘉悦里月子中心。一位负责对接此事的人士表示,该月子中心的通乳师曾向颜先生和其妻子明确表示,若产妇感觉身体不适,建议去医院治疗,但他们没有听。“套餐内的通乳服务结束后,我们曾建议继续做通乳,但颜先生自己选择不继续做。隔了几天之后,颜先生请了其他机构的‘奶叔’来给他的妻子做了3次通乳。直到9月6日,我们的工作人员建议颜先生的妻子去医院做检查,他们这才去了医院。”
该人士称,在颜先生请“奶叔”来之前,月子中心与颜先生签署了一份“免责确认书”,签署之后月子中心也不会继续做乳腺方面的服务。
对于此事,颜先生表示,他对“免责确认书”并不知情,可以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律师:发现产妇的健康问题并及时送医,应当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
江苏诚品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昊告诉记者,从此次事件来看,双方对于事实部分还尚未达成一致,对于其中有分歧的部分,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颜先生所述属实,那么月子中心作为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机构,有义务全日制照顾产妇,在工作人员发现产妇有健康问题时,应当及时联系其家人,并及时送至医院救治。合同中也许没有规定如此具体的相关条款,但是根据双方的合同目的,‘发现问题、及时送医’应当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如果月子中心的这位负责人所述属实,那么月子中心应当拿出事实依据加以证明,比如与产妇及其家属的聊天记录、录音、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彭昊说。
目前,颜先生与月子中心已达成和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