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
10月9日,“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启动。该项目由江苏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保局共同确立,旨在进一步减轻困难低保对象的医疗负担,做好多重医疗保障“强辅助”。
江苏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说,在保障改善民生中,慈善发挥助力和补充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慈善不重要,“助”到关键处、“补”到要害处,慈善的作用不可或缺。该项目紧扣“低保对象患重病住院治疗合规范围内自付负担仍较重”这一问题,有助于建立民政、医保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的机制,让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更紧密结合。
基于前期调研走访和地方项目经验,该项目应运而生。
江苏省慈善总会调研发现,一部分低保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等原因,在遇到大病住院,尤其是多次住院等情况时,仍难以筹措较高的自付费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仍较高。
此前,江苏各级慈善会已有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践经验。例如,镇江已摸索出一套较为完整的慈善助医体系。“我们发现,因病致贫返贫的占被救助对象的八成以上。”镇江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国忠介绍,2008年以来,镇江持续实施“救助急难防返贫”慈善助医项目。救助对象凭借低保证或特困证,办理好相关慈善救助标识,就能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直接接受慈善资金救助,无需垫钱看病。镇江还建立常态化的跟踪救助机制,在医保结算和慈善助医后,受助对象自费支出累计超过5000元的,自动获得慈善临时救助。15年来,镇江慈善助医项目累计支出约1.4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超过137万人次,获评“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江苏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江苏省医保局局长陈红红认为,慈善救助是政府医保体系的坚实辅助,有利于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医疗救助格局,在政策覆盖尚不全面的地方发挥补充助力作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各类社会公益力量通过动员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援助,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江苏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高晓平介绍,江苏18周岁以下低保对象如因患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可获得“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保障,因此“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的18周岁以上低保人员,救助范围覆盖江苏95个县(市、区)。
该项目计划连续开展3年,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2023年,江苏各级慈善会预计安排项目资金约3000万元,其中省慈善总会安排项目资金1465万元,对苏北、苏中、苏南各设区市提供支持,标准分别为平均一个县(市、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相应配套,每个县(市、区)建立不低于30万元的专项救助基金。
该项目将结合大数据和走访,主动找到亟需救助的对象。具体而言,针对救助对象2022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至三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以及其他政府及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仍较高的,由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年度内住院费用可累计计算,救助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的3年里,各地慈善会将动态调查研究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
近年来,江苏营造“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的浓厚氛围,以各级慈善会为平台汇聚更多凡人善举,为慈善事业和慈善项目建起丰盈的“资金池”。今年“江苏慈善专场”和“99公益日”,江苏各级慈善会共募集到善款4.9亿元,慈善项目吸引688万人次参与,善款金额较去年增加1.5亿元,参与人次较去年增加273万。
(记者 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