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怎么办
本地办事/便民 2023-12-01 user76241
同一年重复缴费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同一年重复缴费,怎么办?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以按规定办理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拓展:关于缴费年限合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吗?
参保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