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秋季入学信息调查登记工作通知
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秋季入学信息调查登记工作通知
一、信息调查登记对象
1. 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如意、大湾、双泾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如意、大湾、双泾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2. 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社区原住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社区原住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3. 在搬迁安置前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在搬迁安置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4.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北河泾街道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5.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或“四证”(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学生;
6.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的幼儿园适龄儿童。
二、所需提供材料
1. 属于北河泾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
2.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
⑴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学生可提供“四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前教育段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社保证明。
⑵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或“四证”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四证”只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提供购买住宅房屋的有关合同、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合同、发票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
3. 经北河泾街道相关社区审核(盖章)认定为社区(原住民)生源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以上产证指住宅房屋产证(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且适龄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该住宅房屋全部产权。
2. 根据2016年苏州市和相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精神, 2016年起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 参加积分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学生,请参照积分入学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