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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体工商户缴纳公积金

本地办事/便民 2024-04-09 wedh5768

  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同时办理委托收款签约、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功能开通、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启封等相关业务。

  个体工商户参照缴存单位为其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雇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法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在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当年度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

  个体工商户缴存比例及工资基数上下限、年度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等按缴存单位现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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